最近這幾年來在台灣"爆雷",對於影迷來說,會罵得很負面,很難聽

對於影迷來說他們注重第一次看電影的感覺和氣氛

從根本來看,不想被爆雷源自一個很直覺的假設:先知道情節,會破壞觀賞過程的愉悅

 

這說法不無道理,尤其是推理作品。試想租了一本柯南回家,滿心期待兇手猜猜樂,但翻開第一頁就有個人被劃紅圈寫:「他是兇手」,瞬間樂趣全失,幹意滿點。有些電影會設計出乎意料的轉折,如《亂世浮生》(The Crying Game)的XX其實是XX,《靈異第六感》(The Sixth Sense)的XX其實已經XX,先破哏,必然降低驚奇。

 

但這說法也可以用另一個很直覺的說法反駁:知道情節不等於看過;知道誰是兇手,也不知道推理過程。「爆雷就沒什麼好看」的說法,太強調故事的重要性,而電影、戲劇或小說的豐富本質、說故事能力的技藝,遠非幾句劇透可以涵蓋。或許會失去爆點揭曉瞬間的某種感受,但影響有那麼大嗎?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教授Jonathan Leavitt和Nicholas Christenfeld,試圖驗證這點。他們準備了12個短篇小說,分成:諷刺逆轉、推理、文學三類,每個短篇都有原版跟雷版(在正文前附上一段話爆雷),交給沒讀過的受測者閱讀,再由他們評分。結果,不管哪種類型,受測者全都比較喜歡雷版,跟直覺判斷恰恰相反,即便是類似《靈異第六感》、《刺激驚爆點》(The Usual Suspects)這種收尾大翻盤的諷刺逆轉類,也不例外。

這個簡單的實驗無法說明原因,但研究者的推測是:先知道結局,可以幫助讀者組織、預期每個事件的功能與弦外之音,消除在閱讀過程的混沌感受。當角色命運懸而未決時,帶給觀眾的未必是愉悅,也可能是不知所措,進而無法真正享受文字的感染力或電影的感官刺激。資訊處理流暢度(Processing Fluency)的理論也支持這點,該理論認為,當我們擁有一些背景知識,越能流暢地接收訊息,越能進入故事,也越能產生正面的美感經驗。 

 

 

看電影前,我習慣先看別人寫的影評,影評的內容參雜不一,但卻不一定是毫無參考價值可言。是的,即使他是亂掰也無所謂

影評的存在目的只是為了這樣的電影,有人從這個角度去詮釋他的美,也有人反批,很有趣吧

 

電影就好像訴說一段虛擬的歷史故事,有人認為日本人不應來台灣,或許是因為他們的經歷,看過日人的黑暗面,影響他的家庭,或其他種種因素,因此痛恨日本人

也有人認為日本人來台灣是好的,對於台灣日後的競爭力,經濟有所幫助,所以日本人對台灣早期的迫害,也只是當作故事看看罷了

 

當一段虛擬的歷史故事映照在你眼前的時候,你正在思考什麼? 你看見了什麼? 你想起了什麼? 你產生什麼心得? 你得到了什麼啟發? 你改變了什麼看法? 如果你是故事裡面的人物角色,你會做出跟故事角色一樣的決定嗎? 

 

有名的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在網路上掀起許多網友的論點 :

  • 有人把它當作文學慣用的象徵,當作延伸說辭在解讀,

       "海洋是自然,老虎是自然,而大自然裡面有神,所以這個世界,有神。神給你考驗、也給你生機;神給你勇氣、也讓你絕望。"

  • 有人轉向主角的當下的心態作人生哲理的詮釋,

     "而身為船難的唯一生還者...救生艇卻被孟加拉虎-理查帕克給佔領了。但是面對這樣的恐懼和威脅,似乎也變成另一種逼迫的求生意志。 專心的面對眼前的恐懼時,其他的煩惱自然會拋到遠遠的另外一邊。"

 

把話題轉回來,還是在強調,這是在看一個虛擬的歷史故事而已

這是我最不喜歡看到的評論方式

而且還是從人的角度去編寫出來的作品,你不是作者你無法得知作者的創作題裁和來源,更不能有力的證明這是不是一個真實的人,會這麼下決定,也無法用人的角度去思考整個電影

我說了,電影或小說故事都只是導演或作者想營造出一個精彩完美的藝術罷了

有人用文學解釋電影的方式,我覺得多少有一些竄改著作權的感覺

 

舉個例子來說有些國高中國文課文,總會有些課本的延伸是你自己認為那是在過度引申曲解作者的文章構思

作者自己沒有親自寫賞析,由後人,編輯部編撰的引申我常常覺得"作者最好真的這樣想","搞不好他沒這個意思啊"

詩詞經常是被拿來作文章的過度延伸,寫詩就只是寫詩而已,真的沒必要特別研究詩人為什麼用這個詞而不是另外一個

然後他的文章從此被後人曲解其意思,麻煩的是考試會這樣針對文學出題目

〈當醫學系輕忽國文〉蘋果報導

 

 

但當你預先知道電影可能發生的情節轉折變化時,你便能快速進入狀況,再以自己的觀點重新排列組合

我這麼講可能很抽象,舉個例子說明

我上篇文章是在寫關於動物方城市的影評

在看過這部電影時,我早已看過其他人寫的各種評論

我覺得這麼做確實能讓預先看過點評的人,快速進入狀況

也更能預先知道這部是不是爛片,或是值得一看

 

若要是沒看過影評,會比較好嗎?

我覺得沒有,我之前看一部叫攔截記憶碼

也許是年紀太輕的問題,但看完電影走出電影院時,我印象中只有"那個女主角很正,好殺,是我的菜","特效好多",沒別的

追殺男主角的女主角真的好殺......

但看完我完全不知道它在演什麼,還有一種很混亂的感覺

 

每個人想了解的程度不同,想要全程體會第一次保有對電影的期待感的影迷

我想,看官方劇情介紹是風險最低的方式

 

網路上面有很多人反對古阿莫,認為這樣糟蹋了一部電影,把一些重要的情節輕描淡寫提了出來

不過這種東西永遠有人在看

也有人主張讓觀眾有"不知"的權利

看到很多文章前寫著"劇透慎入"的字眼,不得不說,這種行為很貼心

說真的那不過是自己的自由言論發表,寫是寫給想引起共鳴或想參考的對象,又或者是賺點閱率

在自己的部落格,網誌,論壇寫東西我覺得沒什麼不好,畢竟,我們沒有想要寫給不想看的人看

會加註寫"劇透"的文章,這些行為,其實不是應該的

 

我自己看電影會希望那是好看有價值的作品,看別人寫的重點,對我來說那是我選擇避免接觸到爛片的方式

應該不會有人希望自己花時間看爛片吧

比如說 : 露X,這部對我而言是個爛片,儘管廣告打很兇,內容感覺還好,而且主角還死了...

這是我第一個接觸到主角死掉消失的電影

 

 

上個實驗沒有考慮情感投入程度。實驗受測者先前都沒讀過這些小說,但聲稱爆雷受害者的常常是粉絲,或投入相當程度的情感與期待,他們對於猜測故事走向興致勃勃,對於跟心愛作品的第一次親密接觸慎重其事

再者,爆雷往往發生在無法控制的情境。強行的外部介入,在粉絲或愛好者的主觀感受下,就是遇到「白目」。粉絲之愛,白目之恨高度期待與情感投入下衍生的憤怒,足以說明彷彿被雷劈到的感覺。

此外,即使預先知道結局不會減少觀賞的愉悅感,但毫無疑問是不同的感覺。兩套說法也有道理:

第一,觀眾希望盡可能維持故事原有的力量。推理小說家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不喜歡書評洩露結局,她的名劇《捕鼠器》(The Mousetrap)會在收尾要求觀眾離開戲院後不要說出兇手是誰;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希望觀眾跟記者不要泄露《驚魂記》(Psycho)結局;比利懷德(Billy Wilder)的《情婦》(Witness for Prosecution)最後也上字卡呼籲

這些最頂尖的說故事高手,都試圖保護驚奇的魔力。雖說爆雷不像魔術,把戲說破就沒意思,但應該盡量讓觀眾與電影的關係回到創作者設定的狀態,而非「作弊」,偷翻答案。

第二,看電影、戲劇、小說是一種經驗,每一次都是不一樣的,第一次尤其珍貴,印象中有讀者對馬克吐溫說,我唯一的遺憾是,我再也不能重溫第一次讀《湯姆歷險記》的感動。看懸疑片,如墜五里霧90分鐘,最後10分鐘柳暗花明是一種獨特的經驗;先得知終點,便於突破重重迷霧,即使少些困惑,多些暢快,但已經是完全不同的經驗。如果真的喜歡,可以自己重看,享受流暢的經驗,但自己闖蕩的經驗為何要被剝奪呢? 

結論

最後,基於每個觀眾獲取愉悅感的機制不同,看電影、戲劇、小說的目的不同,因此不能、也不想界定防雷的對錯。你可能對這個片的雷很敏感,但別的片普通,一切因人而異。因此,防雷只是舉手之勞,卻能給予人「知」與「不知」的主動性,或許是最民主的作法;但如果意外被雷到,有那麼嚴重嗎?或許也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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